爸媽從司法調解的簡易庭回來了!!
那兩個不要臉的伯伯根本不敢出面調解,只是派了一個律師。
爸媽拿出一堆證據,證明這土地為承租、用電證明、戶籍謄本,也請代書證明文件。
講到最後,這名律師啞口無言,卻還想送法院裁定!!
真是勞民傷財!!明明就是誣告,還一副理直氣壯。
委員會也說,我伯伯他們提出的繕本有好幾處錯誤!!
一來拆遷部分,是屬於我父親所有,非三兄弟共有,兩個伯伯沒有權力可以爭這部分的補償費用。
【此為政府獎勵自拆,所以只有住戶有權請領】
二來地上建物補償,需扣除我父親二十年來的承租租金、房屋修繕共150萬
所以要爭也是爭剩下的幾十萬。
然而這幾十萬還有待爭議。
因為這幾十萬如果扣除電器、電腦、農作˙˙˙等等,他們兩人根本沒得爭!
如今若扣除我父親二十年來的承租租金、房屋修繕、重建費用還餘下40萬
對方律師竟要求分為兩份給那兩個伯父!
我母親說不行!!如果真的要爭要也是分三份或九份(包括六個姑姑)
真是令人感覺不恥,這四十萬說實在話根本也沒有必要給他們分!!
這四十萬內容包括我家的所有電器、家具的補償耶!!為何要給他們不相干的人分??
因為這整個事件可堪稱是誣告!!
結果對方律師還說要送司法裁定!!
我阿母嗆說,要送就送!沒在怕!!
於是律師摸著鼻子走了。
接下來才是最煩的!!一邊要整理新家、一邊要工作、整理搬家物品,還三不五時要上法院!!
真煩~
那兩個不要臉的爭產者,只會捏造事實,他們真認為錢這麼好賺嗎??
只要坐著翹腳,靠告別人就有錢拿??真是可悲!!
調解未果,接下來還要送司法裁定。
真的是~人不要臉,天下無敵!!用在這兩位伯伯身上再貼切不過!!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