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媽從司法調解的簡易庭回來了!!

那兩個不要臉的伯伯根本不敢出面調解,只是派了一個律師。

爸媽拿出一堆證據,證明這土地為承租、用電證明、戶籍謄本,也請代書證明文件。

講到最後,這名律師啞口無言,卻還想送法院裁定!!

真是勞民傷財!!明明就是誣告,還一副理直氣壯。

委員會也說,我伯伯他們提出的繕本有好幾處錯誤!!

一來拆遷部分,是屬於我父親所有,非三兄弟共有,兩個伯伯沒有權力可以爭這部分的補償費用。

【此為政府獎勵自拆,所以只有住戶有權請領】

二來地上建物補償,需扣除我父親二十年來的承租租金、房屋修繕共150萬

所以要爭也是爭剩下的幾十萬。

然而這幾十萬還有待爭議。

因為這幾十萬如果扣除電器、電腦、農作˙˙˙等等,他們兩人根本沒得爭!

 

如今若扣除我父親二十年來的承租租金、房屋修繕、重建費用還餘下40萬

對方律師竟要求分為兩份給那兩個伯父!

我母親說不行!!如果真的要爭要也是分三份或九份(包括六個姑姑)

真是令人感覺不恥,這四十萬說實在話根本也沒有必要給他們分!!

這四十萬內容包括我家的所有電器、家具的補償耶!!為何要給他們不相干的人分??

因為這整個事件可堪稱是誣告!!

結果對方律師還說要送司法裁定!!

我阿母嗆說,要送就送!沒在怕!!

於是律師摸著鼻子走了。

 

接下來才是最煩的!!一邊要整理新家、一邊要工作、整理搬家物品,還三不五時要上法院!!

真煩~

那兩個不要臉的爭產者,只會捏造事實,他們真認為錢這麼好賺嗎??

只要坐著翹腳,靠告別人就有錢拿??真是可悲!!

調解未果,接下來還要送司法裁定。

真的是~人不要臉,天下無敵!!用在這兩位伯伯身上再貼切不過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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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札爾特.駿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