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了新聞報導,又是情殺案件,在這個時代˙˙˙好像司空見慣了,兇手不僅殺了這位美麗的女子還虐屍,手段實在太令人髮指,想想這個社會,曾幾何時變成了這樣,十多年前一個井口真理子的分屍命案就引起社會譁然,在找到殺害真理子的兇手之前每天新聞總是重複的播報,一個白曉燕的綁架案,好幾個月的追緝終於逮到在逃的兇手,一個劉邦友的血案、彭琬如命案˙˙˙等等~當年這幾個大案子讓還是小學生的我一直到現在還是依然印象深刻,因為那個時代民風純樸,像這樣重大的刑事案件並不多,而那時的警察印象中是打擊犯罪的人民保母,而我在小的時候也想當警察【可是這些年看到的警察,我確定放棄是對的】,當年最顯著的一個命案就是井口真理子的命案,這是一個年僅20歲的日本女子來台灣自助旅行卻被劉姓計程車司機強暴未果,憤而以十字弓殺害後分屍,頭被丟到焚化爐,而身體卻被埋在一處空地,因當地的住戶經常看到靈異事件才在開挖後發現屍體,卻已經支離破碎。


  而現在這個社會每兩天,就有重大刑案發生,如今再回頭看看這些過去的重大刑案,還真令人不勝唏噓,我們來探究一番,也許是媒體過於爭相播送許多命案的模擬劇,讓許多心智不成熟的觀眾變相崇拜,因此仿效,教育~我想是教育失敗,台灣人的教育只會教你如何考高分,卻從未有好一點的做人處世的道理可以學習,還記得國中時期的公民課本嗎??只是教你怎麼去告別人才有勝算,待人處世˙˙˙精簡〔以下省略〕而教育部長的言行、教師主任的言行也是口無遮攔,那些情殺案,都不乏是高學歷的兇手,可是卻是最野蠻的作為,書讀那麼多~卻不懂做人,其實社會上蠻多這樣的人,還有˙˙˙最重要的就是『人權』~當然人要有人權,這是保障所有的人都有的權利,可是˙˙˙現在的人權是真的人權嗎??真的保障每個奉公守法的百姓嗎??可惜並非如此,現在的人權卻僅保障『罪犯的人權』而受害人與受害人的家屬呢??卻不在此項,你說能不生氣嗎??人權團體主張廢除死刑~理由是大家沒有剝奪每個人生存的權利,可是被罪犯殺死的人不就是被剝奪了生存權了嗎??這樣的話必然造成罪犯一犯再犯的免死金牌,人權有時候是需要評估的~如果是業務過失、過失致死、防衛過當,這類的人才能考慮到人權,而不是每個蓄意謀殺、虐殺、強暴、強盜殺人的罪犯也能享有人權。


  現代的殺人案件層出不窮,幾乎每天都有,手法也更凶殘˙˙˙更新的速度比光纖網路還要快,回頭看看井口真理子的命案、回頭看看白曉燕案˙˙˙覺得現代人的手段已經超越過去的重大刑案了,這個現象並不好,且已到病入膏肓的地步,『人權』真的保障到奉公守法的人嗎??你們說呢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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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札爾特.駿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